台北縣東海高級中學學生自治幹部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有關學生生活輔導及自治幹部選訓用之指示以及本校實
際現況及需要。
貳、目的:為統一觀念與做法,培養學生自動與自愛精神,提高學生幹部
領導才能,協助學校校務之推展,以達學生自治幹部之適當選
訓及有效運用。
參、適用範圍:
一、
班級幹部:
1班長。2副班長。3風紀股長。4總務股長。5學藝股長。6衛生股長。
7康樂股長。8輔導股長。9圖書股長。
二、
生活輔導幹部:服務隊幹部(另定時間訓練)。
肆、實施方式:
一、
定期訓練:
1
、集中講授:
甲、精神講話:校長、副校長。
乙、自治幹部工作要領——學務主任或各處室主任。
2
、時間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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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東海高中學生自治幹部訓練時間場地配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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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時
間 |
研習幹部 |
參加人數 |
講
座 |
地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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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一) |
第一節 週會 |
班
長 |
84人 |
郭主任進銘 |
B棟402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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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藝股長 |
42人 |
吳主任宗鑫 |
教務處三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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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股長 |
84人 |
王組長 |
A棟六樓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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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股長 |
42人 |
王老師樹傑 |
B棟504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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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紀股長 |
42人 |
主任教官 |
B棟404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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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股長 |
42人 |
陳組長淑文 |
B棟503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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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股長 |
42人 |
張主任英娟 |
圖書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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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會場準備:請體衛組協助配合。
4
、幹部訓練結束後,隨即成立班聯會組織,進行幹部改選。
二.
不定期訓練:依需要臨時訂定或配合其它活動實施。
伍、考核:
一.
平時考核:各訓導人員必須輔導自治幹部工作之推展,並予以考核。
二.
工作考核:分層負責導師考核班長,班長考核各班級幹部,以作為
操行成績之參考。
陸、獎懲:
一.
獎勵:自治幹部全學期表現優良者,酌予記功或嘉獎等之獎勵。
二.
懲罰:自治幹部工作不力或失職等,酌予議處或免職。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