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東海高級中學學生自治幹部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有關學生生活輔導及自治幹部選訓用之指示以及本校實
      際現況及需要。

貳、目的:為統一觀念與做法,培養學生自動與自愛精神,提高學生幹部
      領導才能,協助學校校務之推展,以達學生自治幹部之適當選
      訓及有效運用。

參、適用範圍:

一、 班級幹部:

    1班長。2副班長。3風紀股長。4總務股長。5學藝股長。6衛生股長。

    7康樂股長。8輔導股長。9圖書股長。

二、 生活輔導幹部:服務隊幹部(另定時間訓練)。

肆、實施方式:

一、 定期訓練:

1 、集中講授:

甲、精神講話:校長、副校長。

乙、自治幹部工作要領——學務主任或各處室主任。

2 、時間配當: 

台北縣東海高中學生自治幹部訓練時間場地配當表

日  期

   

研習幹部

參加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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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一節

週會

   
副 班 長

 

84人

郭主任進銘
伍組長陞權

B棟402教室

學藝股長

42人

吳主任宗鑫

教務處三樓

總務股長
衛生股長

 84人

王組長
孫老師國文
洪組長以澤

A棟六樓會議室

康樂股長

42人

王老師樹傑

B棟504教室

風紀股長

42人

主任教官

B棟404教室

輔導股長

42人

陳組長淑文

B棟503教室

圖書股長

42人

張主任英娟

圖書館

3 、會場準備:請體衛組協助配合。

4 、幹部訓練結束後,隨即成立班聯會組織,進行幹部改選。

二. 不定期訓練:依需要臨時訂定或配合其它活動實施。

伍、考核:

一. 平時考核:各訓導人員必須輔導自治幹部工作之推展,並予以考核。

二. 工作考核:分層負責導師考核班長,班長考核各班級幹部,以作為
          操行成績之參考。

陸、獎懲:

一. 獎勵:自治幹部全學期表現優良者,酌予記功或嘉獎等之獎勵。

二. 懲罰:自治幹部工作不力或失職等,酌予議處或免職。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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